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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企业家论坛会2015年在北京举行

发布时间:2014-12-24  

2014中国节能环保企业家高峰论坛将在北京举行

2014中国节能环保企业家高峰论坛将在北京举行

  由国家节能中心指导,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主办,《节能与环保》杂志社、气候组织、中国节能产业网共同承办的“2014中国(北京)节能环保企业家高峰论坛”将于2014年11月26日在北京举办,本次论坛为期一天,主题为“节能环保产业转型与绿色金融创新”,是中国节能环保产业的年度盛会。

节能改造将成为中央空调增长重要推动力

    据统计,我国大型公共建筑总面积不足城镇建筑总面积的5%,但总能耗却占全国城镇总耗电量的20%。中央空调作为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耗能设备之一,一般占整体能耗的40%以上。2015年重点改造城市单位面积能效将下降20%,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将下降30%,占建筑能耗一半的中央空调无疑成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工作重点。

    今年以来,在中央空调的招投标中,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有明显增多的趋势。针对能耗高的空调设备进行相关节能改造:包括对空调系统的冷冻/冷却系统、空调机组等进行设备级的智能化变频控制;对整栋建筑的空调系统进行系统级的优化群控,实时根据商城环境要求及外部气候条件自动进行调节,合理减少中央空调系统能耗。改造后,夏季工况下冷冻泵及冷却泵预计节能35.73%、末端设备预计节能36.61%;冬季工况下水泵约节能35%、末端约节能40%,整个空调系统综合节能率在30%左右。

   随着国内房地产投资建设减速,中央空调企业未来需要将市场开发范围进一步放大,而建筑节能改造将成为未来中央空调市场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中央空调企业可加大对这一领域的市场研究,开发出更多符合不同节能改造环境的中央空调系统。

息烽县获850万元推动节能重点工程建设

    息烽县高度重视节能重点工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节能重点工程提供资金保障。截止目前,为贵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装置能量系统优化改造项目和贵州开磷息烽合成氨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项目分别争取到中央基本建设项目资金750万元、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资金均已到位,有力推动了节能重点工程的如期完工。

茂名强化能源计量管理促节能降耗

   今年来,该市质监局以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为抓手,从“引导、帮扶、监测”三个方面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运行效益。

    今年该市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节能降耗。通过专项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公共机构认识能源计量工作重要性,增强节能降耗的自觉性。今年9月,我市举办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知识培训班,详细讲解《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共机构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全市90多家公共机构代表以及各级政府机构机关事务管理局约20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此外,深入实地调研能耗,帮扶落实整改,制定帮扶实施方案,与公共机构建立对口联系机制,明确对口联系单位和具体人员,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能源计量工作责任制,把能源计量责任制纳入各单位的日常管理之中,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今年来组织20多名能源计量专家到公共机构进行能耗实地调研60多家次,并协助公共机构对发现的60多个高耗能问题制定了近100条整改措施。

    该市还积极指导公共机构加强对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和使用,定期对能源计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考核,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台账、档案,充分发挥能源计量检测数据在生产经营、能源平衡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分析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今年以来,协助8家公共机构对120多组能源计量数据进行量化考核,发现了影响能耗的工艺缺陷、管理漏洞等问题近10个,指导公共机构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把节能挖潜落到实处。

苏州绿色建筑数量居江苏第一

    截至目前,该市累计获得绿色建筑标识181个、建筑面积1326万平方米。记者从市住建局昨天召开的通气会上获悉,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从明年开始,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将全面按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2020年,全市50%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自2009年开始,该市绿色建筑工作发展迅速。近几年,该市绿色建筑发展已经由点到面,取得了跳跃式发展,绿色建筑规模不断扩大,绿色建筑的数量居全省第一。该市累计获得绿色建筑标识181个、建筑面积1326万平方米。其中获得绿色建筑一星设计标识的45项、建筑面积376万平方米。

 

   此外,该市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绿色建筑示范区数量全省第一。目前,已经建成并通过省级验收的有中新生态科技城、花桥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区等2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区。在建的苏州太湖新城、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开发区、太仓市等7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区也按照计划进度有序推进。

    按照省市相关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中的一星级及以上的评价标准,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至2015年,各市、区均应有一个及以上的绿色生态示范区。2020年,全市50%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