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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地源热泵空调技术的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5-06-30  

          国家关于地源热泵空调技术的相关政策

       国家大力提倡和鼓励可再生、可持续发展能源——地热能源的发展利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节能减

 

法规和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而地源

 

泵所使用的地热能正是属于可再生能源。

       二、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发展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
能源的应用

 

术和设备”。

       三、国家经贸委《2000-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要点》指出:“积极推广
地热采暖和

 

热发电技术”,“加快地源热泵技术的引进和开发,加速国产化。要大力开拓地热采暖市场,到2005、

 

2010、2015年地热采暖面积分别达到1500万、2250万、3000万平方米。要积极推动地热的综合利用”。

       四、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J116—2001)第6.0.7条:具
备有地面

 

水资源(如江河、湖水等),有适合水源热泵运行温度的废水等水源条件时,居住建筑采暖、空调设备宜

 

采用水源热泵。当采用地下井水为水源时,应确保有回灌措施,确保水源不被污染,并应符合当地有关规

 

定;具备可供地源热泵机组埋管用的土壤面积时,宜采用埋管式地源热泵。”

       五、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75-2003)::水源热泵(地表水、地下
水、封闭

 

环路式水源热泵)应用水作为机组的冷(热)源,可以应用河、湖及海水,地下水,废水等。至于地热

 

(大地耦合式)热泵,从原理上看,其实也是水源热泵的一种,只是将水通过埋设在土壤中的、一种传

 

较好的塑料管来吸取土壤热量(制热时)及排出热量(制冷时)到土壤中。与空气源热泵相比,它

 

是出力稳定,效率高,当然也没有除霜问题。当有地下水、河湖水及其他水资源或土壤热源可利用

 

时,可大大降低运行费用。如果在该建筑附近有一定面积的土壤可以埋设专门的塑料管道(水平开槽埋

 

设或埋设),可以采用地热源热泵机组,它利用土壤作热源和热汇,通过在管道里流动的水进行

 

热交换,有较的能效比,并有利于环保。


    六、《建设部建筑节能“十五”计划纲要》中明确指出“十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之一是:

 

“大力推进太阳能、河水、湖水、海水与地下能源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利用的工作。

       七、《建设部建筑节能“十五”计划纲要》中列出的18项拟重点开展的科技项目其中的第13
项指出:

 

“地源热泵及水源热泵技术系统开发与工程应用要大力推广”。
 
       八、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05年关于《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
通知》

 

(发改办高技[2005]509号)中专项的主要内容第(三)项列出:“太阳能供热和地源热泵供热(制冷)。

 

展新型太阳能热水器和地源热泵系统产业化。包括高可靠性新型真空管集热器、大面积中高温太阳能热

 

统、全天候太阳能热水系统、高效地源热泵及其配套系统。”

       九、2005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366-200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
规范》发布。

       十、《地下水空调技术》:地热用于供热采暖,按全国各地的实际经验,证明是经济可行
的。同时,

 

地热采暖可以获得如下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1)节约大量的常规能源——煤、油、天然气或电。按京津地区的气候条件,如果采用地热供暖, 

 

      相当于每户居民每个冬季可节约2.6t原煤,这样可以大大减轻煤炭供应紧张的局面;

      

     (2)改善环境,消除燃煤小火炉的污染源;

 

     (3)改善因运煤,运炉渣等垃圾所造成的运输紧张状况;

 

     (4)减少堆放煤炭所占用的场地,而且采用地热供暖,生活要舒适得多,卫生条件也得到改观。

       十一、《高层建筑空调设计》231页:一般来讲,10m深的土壤温度相当于该地区全年的平均气
温。

 

此在室外气温很低的日子里,土壤温度比空气温度高得多,土壤作为热泵热源时,热泵的性能仍会相当

 

好。些工程中采用土壤中埋入地管的方法来节能。
 
       十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79页:夏热冬冷地区、干旱缺水地区的中、小型建筑
可采

 

空气源热泵或地下埋管式地源热泵冷(热)水机组供冷、供热;有天然水等资源可供利时,可采用水

 

泵冷(热)水机组供冷、供热;全年进行空气调节,且各房间或区域负荷特性相差较大,需要长时间

 

建筑物同时供热和供冷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采用水环热泵空气调节系统供冷、供热;

        十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5.4.2条:具有天然水资源或地热源可供利用时,宜采用水
(地)

 

热泵供冷、供热技术。5.3.11条:对有较大内区且常年有稳定的大量余热的办公、商业等建筑,宜采用

 

热泵空气调节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