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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30  

关于推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的通知

豫建建函[2015]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发挥专家在政策制定、技术咨询、专业评审、监督检查中的积极作用,我厅决定建立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类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骨干施工企业实验室中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熟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社会责任感,检测理论、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或本单位较为突出。
      (二)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主管部门不限),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相关管理工作不少于3年或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专业学术研究5年以上。
      (三)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坚持原则,客观公正,遵守工作纪律。
      (五)能够按要求参加省厅安排的相关工作,廉洁自律。


 

      三、其他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对本地区、本单位拟推荐的专家严格把关。要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热心参与支持主管部门工作的同志,并为拟推荐人员参与相关工作给予支持。
      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省厅将组织被推荐人员参加有关政策、业务、工作纪律培训后,综合考评审定人员正式列入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考核与管理。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