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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放大招!推进地源热泵应用,提升建筑节能标准

发布时间:2021-06-16  

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修订的地方标准《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2171日起实施。根据《标准》的要求,江苏省推进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形式和范围。


《标准》的修订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提出的建筑领域要提升节能标准的重要指示,旨在进一步提升全省建筑节能水平和居住品质,为江苏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的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进一步提高了室内热环境要求。规定冬季不采取供暖时,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室内平均温度应不低于14℃、寒冷地区应不低于12℃,墙体与外窗内表面的温差不应超过4℃,以减少对人体的冷辐射。同时,提升了外窗、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等关键部位节能要求。

《标准》要求每套住宅应设置新风系统,以改善室内空气品质,可因地制宜选择新风器、户式新风系统或集中新风系统,新风系统设计时应考虑厨房和卫生间局部排风的影响。

根据江苏气候特点和资源禀赋,《标准》进一步细化提升了居住建筑节能指标和技术要求,扩大了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形式和范围,推进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全面支撑居住建筑节能率由65%提升至75%

《标准》规定了江苏省范围内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标准、能耗标准及节能设计原则和要求。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徐伟为首的审查专家委员会认为,《标准》填补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的空白,整体达到国际水平,与江苏新版《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关于居住建筑节能原则性、方向性要求相衔接,对江苏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智慧建筑、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既有建筑规模化节能改造、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

可再生能源发展关系到我国能源转型战略的实施以及非化石能源消费目标的实现。江苏新版《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将推动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发展,为江苏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实现作出积极贡献。